7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工作部署,规范我市专精特新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我市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近年来,“专精特新”已成为我国经济领域的“热词”。2021年至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临港新片区企业申报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为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专精特新企业是中小企业的“领头羊”,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它们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配套能力突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是“建圈”、“补链”、“强链”的重要力量。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数据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将取消复核资格,连续两年及以上均未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取消该企业所有资质。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地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并印发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同时启动。
在当今全球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其独特的创新力、专业化和精细化优势,日益成为推动产业升级、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力量。这类企业往往聚焦于某一细分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了在市场竞争中的差异化发展。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北京市第二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并制定了申报指南(见附件1),请本市符合条件的第二批第二年重点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见附件2),依指南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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