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津工信规〔2022〕5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常态化组织开展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
根据《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按照《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湖北省第七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第三批、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临港新片区企业申报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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