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加速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联合推出《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简称“若干措施”),调动多部门从政策层面联合发力,形成多维度支持创新医药产业发展态势。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内容要求,现对拟申报第二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已落户及未落户)和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已落户)的项目组织开展遴选推荐评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地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并印发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同时启动。
《若干措施》是广州科技成果转化“1+N”政策体系中的总政策文件,旨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难点,以突破性举措解决面临的迫切问题,把科技创新的“最大变量”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增量”。 《若干措施》包含强化市场需求牵引、提升成果供给水平、增强服务体系效能、强化组织保障4个方面共计13条,并附带3个附件,分别是关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等方面的细则和指引。
为贯彻落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深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以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4〕1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的规定
近日,《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印发,提出:设立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培育一批重大创新产品,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支持建设苏州市成果供需对接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培育发展苏州市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科技成果应用场景促进机构等新型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河北省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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