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制订了《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管理办法》。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奋力推进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部署,积极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水平,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全省高质量发展,依据《陕西省省级与市县知识产权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陕西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20〕154号)要求
人工智能作为新兴产业,因其自身特征带来了发明人主体适格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算法专利客体保护、生成物着作权保护等一系列知识产权难题。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的重要安排部署,帮助创新主体解决上述难题,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立足现行法律制度框架,结合人工智能产业实际诠释知识产权政策,制定本指引。
按照《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京知局〔2024〕130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和复审工作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推动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优秀维权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管理办法》(京知局〔2024〕70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于近期启动了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为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根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监管知促发〔2021〕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以及《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21〕78号)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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