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20〕2号)、《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赣科规字〔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
为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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