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第二批)和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做好临港新片区企业申报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为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引导北京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现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特色产业园区创新突破、示范引领作用,强化特色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培育,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功能载体,构筑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优势,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到期复核工作,按照《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由企业申请复核的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到期复核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帮扶和发展并举,着力强政策、优服务、重激励、促发展,挖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潜力,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活力,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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