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温州市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12日,科技部官网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西部科学城加快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明确,以西部(成都)科学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作为先行启动区,加快形成连片发展态势和集聚发展效应,有力带动成渝地区全面发展,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网络,逐步构建“核心带动、多点支撑、整体协同”的发展态势。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领域内企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和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而设立的专项资质,对取得资质的企业给予降低税收比例等扶持政策。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代表了所在业务领域的科技发展水平、新技术应用水平和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近日,河南省科技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比2022年提名通知,2023年提名通知增加了禁止重复报奖的规定,被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里增加了: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也是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结合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111 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2日发布《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在资金、人才、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其中提到,持续抓牢知识产权领域“以审谋私、审代勾连”问题专项整改和商标领域教育治理行动,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全面监督。
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行规发〔2021〕1号)(简称“科创十条”,见附件1),现启动2022年度中关村西城园“科创十条”第三条第(二)款政策兑现工作。本次申报特指符合“科创十条”第三条第(二)款政策的企业,仅受理此条款政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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