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1.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2022年3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聚焦制约首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在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共治、公共服务、纠纷多元调处等方面作了规定。制定条例是本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将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2年5月30日,《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经汕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是继《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后第三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条例》顺应时代发展,紧密结合特区经济社会实际,充分发挥特区立法优势,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难点、堵点,在保护制度、机制建设、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作出创新规定。
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终止代征印花税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就终止代征印花税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2022年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
二、为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权益,对多缴、错缴、重缴且未满三年的印花税,请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12月1日(含)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12月1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分批为权利人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4.关于调整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的公告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有关决议,自2022年7月1日起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的专利申请,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适用“关于用XML(可扩展标记语言)表示核苷酸和氨基酸序列表的推荐标准”,即WIPO ST.26标准。为落实标准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国家专利申请和PCT国际申请,专利申请文件中含有序列表的,该序列表电子文件应符合WIPO ST.26标准要求。
WIPO ST.26标准具体参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网址:https://www.wipo.int。
二、申请日在2022年7月1日之前的国家专利申请和PCT国际申请,申请人仍应按照《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电子文件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15号)和《关于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电子文件标准〉中部分特征关键词表的修订》(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二四八号)规定的电子文件标准提交序列表。
三、专利申请人以电子形式提交国家专利申请,在提交符合WIPO ST.26标准的序列表电子文件时,为核算说明书附加费用,应同时提交一份PDF格式的序列表文件。
5.中马(来西亚)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的共同决定,将2018年7月1日启动的中马(来西亚)PPH试点项目,自2022年7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27年6月30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来源:IPRlearn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专利类型
您的咨询我们已收到,稍后会有专业顾问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