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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发布通知
将开展2025年度
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
此前,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印发《重庆市独角兽、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方案(2023—2027年)》,其中提出,到2027年,计划培育独角兽企业15家、潜在独角兽企业30家、瞪羚企业300家左右。
申报条件
申报成为重庆市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应在我市具备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非外资控股企业,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
属于国家鼓励的新兴产业(具体参照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守法经营,最近四年内没有严重失信违规和经营异常情况。
独角兽企业
申报成为独角兽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成立年限不超过10年(2014年后成立,且自成立到获得最后一轮融资时间不超过120个月);
☑获得过专业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根据需要可按融资完成当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或其他国家货币单位,下同),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0万美元。
潜在独角兽企业
申报成为潜在独角兽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成立年限不超过9年(2015年之后成立,且自成立到获得最后一轮融资时间不超过108个月);
☑获得过专业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成立5年之内的(2019年之后成立,且自成立到获得最后一轮融资时间不超过60个月),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万美元;成立5—9年的,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2500万美元。
瞪羚企业
申报成为瞪羚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近三年(2022—2024年)研发投入强度(R&D)均达到3%,且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
☑起始年(2021年,下同)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2024年营业收入除以2021年营业收入,结果开三次方,减1后乘以100%),下同〕超过(含)30%,且上年度正增长;或起始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含)20%,且上年度正增长;或起始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含)15%,且上年度正增长。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填写《重庆市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申请表》,并于4月30日(星期三)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辖区经信部门。各区县经信部门初步审核并形成审查报告,填写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于5月15日(星期四)前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报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2025年度重庆市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名单。
来源: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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