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工作要求,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现发布2025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方向1 信息软件企业行业模型首方案奖励。深化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合作伙伴机制,重点支持信息软件企业、大模型厂商与制造业、金融、能源、交通、安防、教育、医疗等行业用户结成伙伴,合作形成行业模型落地的标杆示范典型案例。对首次解决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不超过解决方案中非硬件部分的实际采购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
方向2 软件智能化提升奖励。重点支持信息软件企业通过算力构建、大模型部署、数据治理等方式提升软件研发效率,并对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事务处理软件、新型安全软件等进行智能化技改,提高智能化开发能力和软件智能化水平。根据智能软件产品所达到智能化成熟度等级,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15%、20%给予分档奖励。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2)。
方向3 算力券补贴。重点支持创新主体租用算力开展模型训练应用,推动MaaS平台建设及智能体研发应用。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信息软件业、制造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租赁非关联方的智能算力资源成本进行事后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智能算力费用的20%。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3)。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本批次各方向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8日18:00。
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本实施指南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截止时间内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declare?govId=1650417040930578434)
按照填报指引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
三、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近3年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2.申报项目中已通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施内容,高精尖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获得2025年内高精尖项目资金单个方向支持;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北京市重点任务的,可获得多种方式支持。对确需以高精尖项目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之外支持方式和标准支持的项目,应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3.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遵守相关承诺,并积极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以及其他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工作。存在应履约事项或其他管理要求的项目单位应按约定实施项目,完成任务及绩效目标。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将资金收回。
4.申报单位可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用于接受资金拨付;收到资金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使用资金,实施专账管理;规定资金使用用途的,应按要求使用资金。对申报和使用中存在虚报、骗取、挪用、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将申报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5.相关政策咨询联系人详见附件4。
附件:
1.信息软件企业行业模型首方案奖励申报说明
2.软件智能化提升奖励申报说明
3.算力券补贴申报说明
4.咨询联系方式
来源:北京经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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