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专利预审备案主体信息复核工作。复核对象为2024年6月1日前备案通过且正常办理专利申请预审请求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核查社保人数10人以下及无知识产权基础的企业。
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专利预审
备案主体信息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备案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备案主体动态管理,核查备案主体资质,评估备案主体的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滨海保护中心”)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专利预审备案主体信息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24年6月1日前在滨海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通过且可正常办理专利申请预审请求的企事业单位。重点对社保人数10人以下及无知识产权基础的企业进行核查(社保人数依据可查询到的最新企业工商年报)。
二、复核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滨海保护中心向各备案主体发出备案信息复核邀请通知,各备案主体根据系统复核通知及时完成信息复核工作并提交资料。本批次复核截止时间为7月4日,超出此期间则不再受理,直至下一次复核。
三、重点复核对象
(一)企业参保人数及备案联系人证明材料
参保人数为近三个月参保信息,参保人员需包含联系人;对于参保人数10人以下的企业要求进一步提交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尚无知识产权基础的备案主体要求进一步提交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
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主要为了证明申请主体具备实际的研发能力,可上传企业具备研发能力证明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研发人员学历学位及专业能力履历材料;
2.研发软硬件环境照片;
3.主要产品和业务介绍;
4.与其他机构之间开展科技研发合作的证明、销售合同、财务分析报告/财务报表等。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再上传。
(三)更新其他申请主体基本信息及知识产权信息,同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复核流程
(一)备案信息复核邀请通知查询方式
1.如需复核,备案主体系统账号的注册手机号将收到滨海保护中心备案信息复核邀请通知短信。
2.如系统账号为正常状态且未收到复核邀请通知短信,则说明不在本批次复核名单中,可正常预约提交预审案件。
3.备案主体登录滨海保护中心官网(https://zscq.scjgj.tjbh.gov.cn/),选择“专利申请”-“进入系统”-“预约案件”,如需复核,页面将出现“因贵单位备案信息更新满一年,现需参加滨海保护中心备案复核工作,请您尽快完成复核”红色提示语。
(二)信息填报
备案主体登录滨海保护中心官网(https://zscq.scjgj.tjbh.gov.cn/),选择“专利申请”-“进入系统”-“预约案件”-“前往处理”,进入信息复核填报页面,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复核方式和步骤可参考《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操作说明》(见附件)备案信息复核部分。
(三)信息审核
滨海保护中心在备案信息复核提交之日起(次日起算)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发出通过或未通过结论(营业执照信息有所变动的复核备案主体除外)。审核通过的,备案主体信息复核完成;审核未通过的,备案主体可对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备案信息复核。
五、注意事项
(一)备案复核期间,不影响创新主体审查中的案件,但创新主体不能进行新案件的提交,直至备案复核审核通过。
(二)在备案复核过程中,若创新主体对营业执照所属信息进行变更,需将变更后的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重新邮寄至滨海保护中心,其他信息复核无需重新提交纸质材料。
(三)对于专利预审备案状态为暂停的企事业单位,滨海保护中心将在其状态恢复正常后及时开展信息复核工作。
(四)备案信息复核审核过程中,滨海保护中心如发现有提交虚假信息情况的,将取消其备案主体资格。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6月20日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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