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落实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24〕1号),根据市经信局、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4〕16号)相关要求,特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通知印发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23:59,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23:59,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智能服务平台(链接:https://tfryx.tfryb.com/),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注册登录
新注册企业可登录平台注册登记,并完善相关信息;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提交申报材料
在平台“申报事项”中搜索“2024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政策”,按要求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
(三)区(市)县初审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确保项目和资料真实有效,将审查合格的项目汇总形成《2024年度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报送。
三、其它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企业或机构的同一项目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享受一次。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三)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享受一次。
(四)本政策支持项目结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对符合条件但当年未能享受到政策支持的项目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在后续年度的政策支持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61881624。
四、政策发布和咨询
(一)政策发布
本申报通知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官方网站(cdjx.chengdu.gov.cn)和“天府蓉易享”智能服务平台(https://tfryx.tfryb.com)发布。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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